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请选择字号【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6-28

吉农机发〔2020〕14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2〕22号)文件精神,加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完善全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工作职责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是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是新形势下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服务观念,切实做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健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管理体系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作为省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落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明确承担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职责的处室(科)或单位,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充实相应专业人员,配备所需办公设备,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质量投诉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切实加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工作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要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积极受理,努力调解、处理所在县(市、区)的质量投诉案件,对各地无法确定问题责任或无能力处理的案件,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要给予指导和帮助。各地要对网络、电话、信件等投诉材料做好登记,认真审查,按要求及时受理和处理,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做到事事有解答、件件有回声。

  四、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受理投诉的农机产品信息、用户诉求和处理结果等基本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总结分析,按相关要求定期向本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上级投诉监督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4日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阅读次数 [3407]

上一篇  下一篇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于拨付2025年耕地深松项目资金的申请
  关于拨付2025年第一批报废更新专项资金的请示
 2025年榆树市保护性耕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关于榆树市2025年保护性耕作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关于申请拨付2025年度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请示
  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关于下发《榆树市2025年保护性耕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申请拨付2024年度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请示
 关于申请拨付2024年度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请示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长人社[2010]38号2010长春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 [6680]
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树市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农机具管理办法的通知 [5905]
吉林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榆树市分站成立的公告 [5183]
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4986]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试点:农民60岁后可月领基础养老金55元) [4801]
农业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4744]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4667]
关于做好2012年第一批补贴机具核查工作的通知 [4291]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4204]
2015年榆树市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主体审核情况公示 [4140]
   

主 办:榆树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承 办:榆树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地 址:榆树大街359号 邮 编:130400 http://ys.jlnongji.cn
电 话:0431-83622991 传 真:0431-83668889 Email:ys@jlnongj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