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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派8个组督查春季农机补贴实施情况 |
201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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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春季督导检查的通知》,明确将派出8个组督查春季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情况。为确保督查效果,各督导组将在每个省份随机抽查一个县进行实地调查,随机抽取购机补贴农户进行入户调查。
通知确定,重点督导17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含垦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甘肃、青海、宁波。其他省份应按照《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和本通知精神,全面开展购机补贴政策落实春季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一并报送农业部。
据了解,今年农机补贴政策监督检查的重点是: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具体包括补贴机具确定、补贴额确定和补贴机具价格、补贴受益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经销商监管、补贴机具质量、补贴操作方式创新试点、补贴信息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补贴资金使用和举报投诉查处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农业部要求,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省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省域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
在3~5月和8~10月等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农业部将到基层实地检查补贴政策实施情况。5~9月,将利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9~10月,将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研讨等形式,对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创新试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为进一步完善补贴操作运行机制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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