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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市政府出台加快农机化发展意见(2008-09) |  
                  | 2008-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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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长春市政府围绕实施增产30亿斤粮食规划,为推进全程机械化发展,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并正式批准下发执行。这是近十年来长春市政府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系统、全面提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意见》中提出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措施,令人振奋。市政府将设立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政策,主要用于深松整地补贴、抗旱机具补贴、地产大型农机具补贴以及农机推广、科研和农机基础设施建设。将增加市级农业开发资金用于农业机械化项目的比例,使其不低于20%,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和农机培训。财政将安排市级科技研发资金,重点用于农机产品的研发和成果推广转化。
 今后五年,全市将继续调动和保护农民购置、使用、经营农业机械,特别是大中型农机业机械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国家购机补贴政策,促进农机保有量持续增长,农机装备结构不断改善,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全市每年需新增4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100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超过2万台,大中型农机承担耕整地作业面积达到53.3万公顷。
 《意见》还就实行以深松为主的保护性耕作制度,加大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化的信贷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农业机械化的投入,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基础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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